以下措施注意:(1)纺织原料库房内不应设置保管员办公室、休息室等保管员办公室应单独建造,如与库房连建时,应用防火墙隔开
(2) 对原有超过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或防火间距不足的库房,应当采取增设防火墙等办法,加以补救
(3) 库房内储存的纺织原料,必须有一定的限额,要合理布置垛堆,不能堆得过高过满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,其中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小于2
m次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小于1。
5 m
在一、二等级的库房内,垛高距房顶应不小于2 m,在人字形屋顶和三级耐火等级的库房中,垛高距房梁应不小于1
m
堆垛距墙壁应不小于0。
5 m,距屋柱不应小于0 2 m,以利通风、检查和装卸操作,也可防止堆垛倾斜靠在屋柱上,影响屋柱的支撑力
(4) 纺织原料露天、半露天的总储量超过5 000 t时,宜设分堆场,堆场与堆场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30 m
每垛占地面积不应超过l00,垛高一般不超过6 m堆垛与堆垛之间不小于6
m46垛可为一组,组与组的间距应不小于15 m,垛与围墙的距离应不小于5 m
露天堆垛宜采用十字通风梯形堆垛法,垛顶要堆成屋脊形,并用苫布等封盖严密,防止雨水和飞火落入操内
苫布等不能用铁丝等金属绑扎,以免雷击时产生感应电流
(5) 纺织原料堆垛下面,要垫有一定高度的隔栅,以利通风,防止原料受潮
(6) 靠近库区的生产车间和辅房,不得在库区一侧开门开窗或装设排气排毒和排放其他杂物的洞口
(7) 占地面积超过1 000 的纺织原料库房内应装设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。